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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姨本来很好的一个人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有一年工龄,去年过年都没有回家过年
我小姨本来很好的一个人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有一年工龄,去年过年都没有回家过年 我小姨本来很好的一个人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有一年工龄,去年过年都没有回家过年,一直在公司上班,年初在公司突然就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就精神失常了,被送进了广州精神医院,现医院诊断有精神狂躁,也不能上班了,她才三十多岁,还有小孩要读书,这样公司应该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该怎么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6-03-12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