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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0年将自己的5.95亩耕地面积承包给本村姓姜的使用
我父亲于2000年将自己的5.95亩耕地面积承包给本村姓姜的使用 我父亲于2000年将自己的5.95亩耕地面积承包给本村姓姜的使用,当时村干部未经过我父亲将该面积的确权给了姓姜的。2006年经镇人民调解委调解将确权变更过来了,还订了协议其中一条“该面积不得收回,除非姓姜的放弃承包权”,没有定期限,现在我弟弟长期在外打工无经来原,想收回该面积来养家糊口。请问我父亲有权收回5.95亩的耕地面积吗?协议中的那一条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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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6-03-12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