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派出所要我将支票交给他们托管,却在不经过我的同意时把支票强行交给了开票方,请问派出所是否参与了经济案
派出所要我将支票交给他们托管,却在不经过我的同意时把支票强行交给了开票方,请问派出所是否参与了经济案 我的人生安全受到了威胁,打110报警,警察来把我带到派出,没有人给我做笔录。
我人生安全受到威胁的原因是:我是A方公司的业务经理,代表公司与B方公司签订了一份业务合司,在给B方送货过程中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A方同意赔偿,在合同操作期间的赔偿由A方合同经办人垫付。合同操作完毕后,B方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给A公司。后来A公司因经营不善解散所有的员工,解散后A方公司的原老板叫我继续去把余款收回,A方公司老板答应余款收回后一次性包干支付我肆万元的业务费以及当时赔偿B方公司的损失费在内。当我把钱拿回正准备交给A公司时,发现B公司开的支票抬头是错误的,我正要去换正确支票时,A公司老板却说拒付当时对我承诺的肆万元,所以我就不给支票A老板。当我到B公司办事时碰到了A老板的亲戚,老板的亲戚要我把错误支票给她,我不给,她就拖着不让我走,并叫了A老板过来。我打110报警,去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没有与我做笔录,派出所的人要我把支票交给A老板,我不交,我说我在B公司拿的支票我得本人亲自退回给B公司。派出所说晚上B公司没人也联系不到,要我把支票交他们保管,并说好第二天下午两点半左右时一起去交还给B公司,可是到了第二天上午,派出所的人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前提下私自强行将支票退还给了B公司。错误的支票是我拿劳务费的唯一凭证,现在支票没有了,我没有拿劳务费的凭证了。请问派出所的人是否参与了经济纠纷案?我是否可以到市公安局纪委去投诉他?
期盼答复。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依妮琦(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9-30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