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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6年2月3号晚上8:00左右我驾驶两轮摩托带着
你好: 2016年2月3号晚上8:00左右我驾驶两轮摩托带着 你好: 2016年2月3号晚上8:00左右我驾驶两轮摩托带着媳妇行驶在乡村没有路灯的马路上与迎面而来的自行车相撞,当时双方驾驶员都受伤了我媳妇没事,想想先救人没有报警自行车没动我有驾驶我的两轮摩托让媳妇在后面扶着自行车驾驶员去镇医院进行简单包扎然后直接送县医院治疗,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到医院对方家属报了警,警方扣了我的摩托车也录了口供还没出责任认定书。 我的摩托车有牌子和A1驾驶证,没有保险。 经过医院诊断自行车驾驶员为:头部外伤,左耳撕裂,颅脑蜘蛛网有少量椮血,我本人为:脑震荡,颅脑软组织挫伤。一直都在积极治疗中,县医院也有能力看好。 但2月10晚自行车驾驶员家属要求让伤着去西安检查和治疗,说怀疑县医院的设备和医术。但是医院没有说让转院也没出转院证明。 我想问下: 1.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我应承担多少责任; 2.他的、转院要求是否合理; 3.对方现在是否应该付一部分治疗费; 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03-11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