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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两个问题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两个问题 1,现有一新加坡公司,在中国与某国企合资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持有25%的股份(250万元人民币),现该新加坡公司欲投资再成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那么可否以该25%的股权(250万元人民币)作为新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如果可以,该股权出资最多可占有的比例是多少?股权可以或者不可以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据在哪里呢?2,听说,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总投资额的70%,不知是否有这回事?那么比如上述新加坡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把注册资本定为700万元成立了外资公司;后因经营周转需要,追加投资500万元,那么法律是否要求该外资公司必须也要相应地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QW3149(北京)
提问时间:2011-09-30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