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和财产评估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和财产评估 事件:2月9号大年初二凌晨4点左右发生火灾面积2700多平方。伤亡惨重目前三死多伤的悲惨结果。早上6点所有房屋彻底烧毁,有关部门对村民没有任何交代就把事故现场清理掩藏。事发地有170多户老年人居住是枣庄市政府2012年拆迁西巨山村时政府建造老年人临时居住的简易板房。板房得材质是易燃得泡沫夹层。没有任何的消防措施和消防通道。常年无人管理。
有关部门在人员未搜救完成,受灾群众财产没有清理和统计对火灾起火点和起火原因没有取证和认定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掩埋。现在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部位和火因合不合法?
消防部门说不负责出责任认定书和财产统计评估那么应该哪个部门出?
上访到区政府他们说责任认定书和财产评估属于消防部门。
到现在遇难者和受灾群众没有得到合理安排和赔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或者揍什么样的法律途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373453……(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6-03-11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