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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向得到你帮助:事情是,我有位朋友和妻子和1997年离婚

你好!我向得到你帮助:事情是,我有位朋友和妻子和1997年离婚 你好!我向得到你帮助:事情是,我有位朋友和妻子和1997年离婚,一女归女方(女方于1998年再婚),并要曾提抚养费,但我朋友于1998年精神发生了问题住院至今,也就是说没有去抚养女儿,女儿(现年27岁)从离开后到今无探望过父亲一次。我朋友是有单位有病退工资,现前妻要向我朋友来算女儿抚养费和我朋友母亲的房子。但我朋友提出要求,第一女儿的姓,应该是跟他姓,为什么女儿不和他前妻姓,而跟他前妻的父亲姓。第二我朋友说,从无来看过,现是为了我的钱而来,我不要女儿,我要断绝关系。请问我的朋友给怎么做?他现住在绍兴第七医院普通精神科,他说的话在法律上能有效吗?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03-1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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