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大姑子姐和老公离婚,因为家里矛盾,但是大姑子想要孩子
孩子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一般判给母亲,孩子如果满十岁,要考虑孩子的意向。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参考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须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