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学校发生的锁骨骨折
在学校发生的锁骨骨折 俩8岁的小学生在课间发生纠纷致使一方锁骨骨折。起因是a在进教室门随手关门时把b的雨伞夹住了,b在进门后就掐住a的衣领,a挣脱b的手后,b就接过c递过来的教学棍对准a的手臂打了一棍,a抢过教学棍把它放在讲台上,期间b还一直跟在a的后面用拳头打a的背部,a转身推了b一把,b刚好撞在讲台的一角上,致使b的右锁骨中段骨折断端向上略成角。医生使用了锁骨固定带保守治疗。请问:在这起事故当中都谁应该负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bi6588(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9-29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