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人事关系借调(借用)问题
关于人事关系借调(借用)问题 我于2003年7月份从大学毕业,经主要领导同意,在市安监局工作;2004年10月,我被县人事局分配到乡政府工作,由于我工作认真负责、专业化强的特点,市安监局领导下去找到县常务副县长批条,再找到乡长、书记说明情况,将我借用在市安监局工作至今。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在我跟前一直承诺说能将我调到市局工作,可至今已过去六年有余,一点迹象也没有,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gch12……(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09-09-29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