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广东省兴宁市径南镇黑社会团伙入屋砍人事件
广东省兴宁市径南镇黑社会团伙入屋砍人事件 于2011年9月13日13时50分左右,广东省兴宁市径南镇黄坑发生一起非常恶劣的黑暗社会团伙、有预谋的入屋斩人行凶事件,
13日13时50分左右同村村民孙丙权带一帮黑社会团伙先将受害人家中的电话线剪断,然后趁人午休上门入屋斩人行凶。将一名在其家中一人被打得全身是伤,致腰部骨折断裂。
事后报了二次110,过有一段时间派出所才来,看了一下照了张相就走了,也没给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
事后,派出所没有对此事作出任何行动,之后均有群众指证及案发现场视频录像,派出所仍不作为不将孙丙权及黑社会团伙等人作出抓获归案行动,反而且是助于孙丙权等人潜逃。这是什么政气?和鼓历人犯罪有何区别?此案在当地也引起了民愤!只叹无奈,,公理何在?法律何在?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廉政?我相信天下定有正义的官,望法律界人仕、有正义的人仕提供一个讨回公道的途径,法律又是怎么定他们的罪?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zsun1……(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1-09-29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