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养一2同岁小女孩。当时没有通过民政局。只是小女孩亲母同意
这种情况,你们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这种收养是违法的。
你好,我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你好,收养你本人也是需要符合收养条件的,并且私生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收养登记后,你和收养子女就为父母子女关系。
不违法,但不符合收养法。如果哪天亲生母亲要回来,你的权益就没得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