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拆迁方面的问题,我黄浦区小南门有一处老房子,先前有2本户口本但因为有矛盾没有办理蓝卡
您好!
你们5人有拆迁安置补偿。应当给予补偿安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去分割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如果之前有过居住1年,那么是可以作为同住人要求补偿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可以作为安置对象,,没有承租人只有确定承租人后才能恰谈动迁事宜!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1、你们五人属于拆迁安置对象,有权享受拆迁补偿。
2、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如果确实是居住困难而未实际居住的话,仍可以被认定为同住人,而且你们名下无房,是可以得到安置的。
1、按问题所述,应属于拆迁被安置对象,有权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利益。
2、若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材料起诉至法院对拆迁补偿安置所得进行析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