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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去年12月份花15万加房租三万从前任老板手里转来的饭店
您好,我于去年12月份花15万加房租三万从前任老板手里转来的饭店 您好,我于去年12月份花15万加房租三万从前任老板手里转来的饭店,三方在场跟房东也签了转租合同,合同注明一年房租为11.5万,合同第四条也注明如经营不善只能转让其个人东西及剩余房租,不得做二手房东,我现在因家庭原因想转出去房东却说要收回,并且说个人东西可以带走“实际是厨具桌椅板凳带走也不值钱了”,不允许我转让,并且不承担我的转让费,那么我的15万转让费该怎么办,恳请您给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3-10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