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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母亲被人殴打已鉴定为十级伤残,对方应被拘留多少天?

母亲被人殴打已鉴定为十级伤残,对方应被拘留多少天? 母亲担任我组组长,对方为上一届组长。对方因不满我母亲被选举为组长,曾多次滋事。此次是因为对方来家里要求母亲在其原撤原建申请上签章,且对方未出示国土及相关部门的手续,母亲因手续不完善不予盖章,对方就出手将母亲打伤,致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无名指脱臼且骨折。后当地110接到报警电话前来处理,让母亲先就医,事后做过笔录。经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到法医处做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上周母亲接到法院电话,对方现将母亲告上法庭,拒不承认他出手伤人之事,还要求赔偿在打架中母亲撕坏其的衣服。母亲将鉴定结果等证明交到派出所,派出所只将其拘留其5天。这合理吗?另外,母亲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暴力伤害的,如果要申请工伤,因如何办理手续?母亲该去何处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木幽Clyt……(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6-03-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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