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证明你嫂子转移财产的事实;
二、证明你哥和你嫂子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或者应当拥有多少财产;
三、证明你嫂子名下有多少财产;
四、证明你嫂子转移的有部分是你哥的个人财产。
请从上述几方面努力。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如果女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同样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参考以上两位律师的意见吧。
具体的财产您说的比较笼统,但我认为对比较大宗的财产,比如家用电器等等,您可以提供当时购买商品的发票,以证明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要回属于你哥的那部分共同财产,你哥哥可以在法院审理你嫂子起诉你哥哥的离婚诉讼当中提起反诉要求一并处理。
《婚姻法》第47条: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你们只要有证据证明有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就可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