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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我代朋友咨询一个问题:我朋友借款给别人,借款是通过银行直接汇款给借款人提供的第三人账号的,现借款人失踪,也不清楚第三人与借款是什么关系。当时汇款单上用途注明是还欠款,而实际上我朋友与第三人不认识,也没什么经济往来。若借款人也欠第三人钱,真是用于还欠款的。我朋友能否向第三人以汇错款为由要求第三人返还。(也有可能第三人也是善意取得,而非一起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Zh851()
提问时间:2011-09-28 14: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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