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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期间的市内公路发生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维修期间的市内公路发生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麻律师您好,市内主要公路两侧是商场和政府机关,没有过街天桥,平时穿过马路的人就很多。现在整条道路在返修路面,道路两头市政部门设置了限速二十公里请绕行的牌子。路上的信号灯都已经拆除,路上的花池(分隔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也被挖掉,路面很多地方都堆积着水泥块和土方,在这种情况下,下着雨骑自行车过马路,在马上就要过双黄线的时候被小汽车左前方保险杠在没有刹车的情况下撞上,司机位置的玻璃直径60厘米蛛网状碎裂,伤者被抛在车后7.2米的双黄线上,现实事故科认定道路完好,机动车只是没有尽到安全通行的义务,对超速,没刹车观察不细只字不提,判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责任。而且事故科还说市政部门设置的限速标志非法,不予采纳,道路只要没有完全封闭就按照正常道路划分责任,这样合理吗?我们应该依据什么政策法规来为我们讨还公道,盼回复,在线急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芒果弟弟(河南)
提问时间:2011-09-28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