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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纠纷

事故纠纷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从单位车库骑燃油助力车出来,在大门口(院子内)右拐时,被从门口飞车而来的电动车所撞倒,但幸运的是,我本人除了一点皮外伤以外无大碍,车也有点小伤自已修了,检查费都是我自己出的,当时谁都没追究谁的责任。而对方却跌断了肱骨,现在快出院时想让我们负责医药费。想请问一下,这个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我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负担医药费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荆州市民(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09-27 17: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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