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2007年 借8万元。口头说几天就换 但 2009年7月才还清欠款。以书面写明违约金5万 请问在法律
2007年 借8万元。口头说几天就换 但 2009年7月才还清欠款。以书面写明违约金5万 请问在法律 2007年 借8万元。口头说几天就换 但 2009年7月才还清欠款。以书面写明违约金5万 请问在法律上生效吗?
2007年 借8万元。口头说几天就换 但 2009年7月才还清欠款。以书面写明违约金5万 请问在法律上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k(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09-09-2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