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用公积金贷款被拖延,导致贷款额由40万降到30万,这是谁的原因?
用公积金贷款被拖延,导致贷款额由40万降到30万,这是谁的原因? 我在8月初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贷款金额那会最高额度为40万,等我的申请资料从公积金中心拿到抵押单位去审核时,说我的未婚证明不正确,并把我的申请资料全部退了回来叫我重弄,这一去一来就到了9月10日,9月11号我又把我立刻按照要求在单位盖了公章开了个未婚证明,又拿到公积金中心,并由他们送资料区抵押单位审核,9月21号时又给我退了下来,说未婚证明还是不行,要民政局开的才行,9月24日我又跑到了民政局开好了未婚证明送给公积金中心,但是中心任却告诉我,现在贷款最高额度只能是30万,如果你的资料没被退来退去的话,你可以按照原来填写的贷到40万,可现在不行了
我想请问下,这是谁的责任,是抵押单位的责任吗?为什么每次把我的资料送去的时候他们不及时说我的资料里有不正确的地方,为什么非要等上个十几天才告诉我。我现在不能贷40万了,只能贷30万,请问怎么办?该告谁?如果要打官司能有胜诉的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kyblu……(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09-09-26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