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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周六同事搬家请客中午吃饭。一桌人男女13个,喝酒有7人,我和另五个人喝的是饮料

你好,周六同事搬家请客中午吃饭。一桌人男女13个,喝酒有7人,我和另五个人喝的是饮料 你好,周六同事搬家请客中午吃饭。一桌人男女13个,喝酒有7人,我和另五个人喝的是饮料!开席时已经中午一点了由于我要上班吃了20分钟就离开了!现在喝酒中有一人死亡。据同事回忆,死亡者有喝酒史一天三遍酒,而且中午结束又将其送至小区门。因为大家都没去过死者家而且死者当时下车后要求送他的人离去。第二天有人看见死者来单位上班的,可能是头疼了他就睡在了电工房,发现时送至医院脑血管爆裂死亡!现在有人反应当天送人同事离去后死者一个人摔倒过,现在医院也说和第一天的摔倒有关!现在家属将我们12人起诉了!请问律师。。喝酒和喝饮料的责任怎么判定,还有就是我中途离开承担责任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3-06 13: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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