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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亲留下的一处房产,父亲没留下遗嘱。哥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关于父亲留下的一处房产,父亲没留下遗嘱。哥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关于父亲留下的一处房产,父亲没留下遗嘱。哥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我们女姊妹三人一致要求:过户时房产证上必须写哥一个人的名子,哥在有生之年不能把房子过户或抵押给任何人。嫂子将来一旦跟哥离婚了,不论什么理由(包括赠予)都不能分走房产。换句话说就是放弃房屋的财产权和居住权。
       哥、嫂同意公证签名,我们就同意把房子过户给哥。 
                                此公证一生有效。

            另外,房子过户给哥后。哥要放弃父亲过世后剩下的三万(其中有丧葬费一万五千)块钱。
                    了解并同意此公证。
           签名:嫂子名。    签名:哥的名
         请问:我们女姊妹三人在房子过户前能否要求哥嫂做此公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3-06 11:0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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