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工作保证金真的是要不回来了吗?
我的工作保证金真的是要不回来了吗? 我是一名饭店吧台酒水员,去应聘时老板让我交500元工作保证金,之后他让他家收银员给我开的收据并盖有饭店的公章,没有人签字.
我不干后找老板要钱,老板不承认他收了我的钱,说收据不是他开的,也没有他签字,我说有你家的公章,是你家收银员开的,老板说我没有给收银员受予这个权理,是他个人行为,你要告就告收银员吧,但是我的收据上还没有收银员的名字,收款人上盖的是酒店的公章,老板把责任推给收银员,如果我要告收银员还得做笔迹鉴定,500元还不够做鉴定的,难道我的钱真的是无处可要了吗?老板否认,抵赖就可以一了百了了吗?请求高人给予指点我应该去哪里?去告谁?我去仲裁告老板,受理一半被驳回,老板不承认,收银员不给我做证,我去法院......我告谁?????真的无处可要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aixin……(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08-10-14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