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在孩子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而且女方自愿放弃抚养权,
这是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抚养权的问题的
女方主动是可以的
您好!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即,女方此时提出离婚,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您即可自愿放弃由男方抚养,也可自己抚养,与离婚是否能被法院准许无关。
再次,双方也可协议离婚,签好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明确约定,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最后,建议您慎重考虑,婚姻生活中难免有些矛盾,双方应尽量多包容、互谅、多沟通。双方难以沟通的,可以请婚姻律师帮忙进行婚姻心理咨询。
如满意,请采纳。如有补充,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