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外地务工,工作时身亡应该有哪些赔偿?应赔偿多少?
你好,劳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到伤害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劳动人员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工伤,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劳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以进行;
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我们面谈,我会列一个详细的赔偿清单,赔偿数额一目了然。
1、按照工伤赔偿大致40万,按照雇佣关系赔偿大致20多万。你的情况显然属于工伤。
2、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内有详细指导你该用哪些程序处理及怎么具体操作并附专业的法律分析。需要可来电详谈。
这个事情最好委托当地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