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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在给别人家干活的时候烫着手譬了,在院里住了10天都是对方拿的钱

我对象在给别人家干活的时候烫着手譬了,在院里住了10天都是对方拿的钱 我对象在给别人家干活的时候烫着手譬了,在院里住了10天都是对方拿的钱,出院后经过商议给了我们1600元钱,没有写协议书。随后手譬复发,在我们市院里又花了近4000元钱,又去找他要钱他们不给了,而第一次住院的单子都在对方手里说是丢了而且第一次住院时住院单上写的是对方女的名字,不是我老婆的名,现在我想起诉他能行吗。。我们属于两个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3-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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