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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楼锅炉房归属问题
关于综合楼锅炉房归属问题 我们综合楼建于1993年 为县交警队综合楼 1、2层办公 3-6层为职工住宅。后来交警队新建楼 搬出 将原有办公楼部分卖给原承建商商有原开发商并由原开发商组织供暖。2007年联通公司买了该办公区域及车库,供暖供水由联通公司负责,住户每年按照规定缴纳供热供暖费用。去年联通公司由于内部整合成立新联通,办公搬出这个楼。供水供暖包给邻近物业小区,并把原来锅炉房(据说变卖)锅炉(已卖掉)。目前我们取暖供水都不好。我们住户是否有权提出让联通公司恢复供暖供水。 谢谢!锅炉 锅炉房是否住户也有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K8979(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1-09-26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