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电器属不属于三包范围?谢谢!
1、4人宿舍里使用,肯定是集体公用。但是,这与保修没有关系。只要你们使用不违反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就应当给予保修。
2、关于保修问题,1991年商业部有一个规定,即《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我把相关规定摘录如下供参考:
第十三条 家用电器商品电子器具类中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家用电器商品电气器具类中的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为国家规定的“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商品,要认真做好“三包”工作。
第十五条 国产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和其他家用电器商品,具有产品合格证并附带随机包修费(即保修费)的,实行“三包”,包修期视包修费的比例,由维修企业决定,包修期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由生产企业负责。
第十七条 “三包”商品,凡非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发生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包修期内由经销企业负责“三包”。
第十八条 在包修期内,如确属商品质量而出现的故障,在半年内同一故障修理三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根据用户要求,由经销企业免费调换同型号的商品,如无货更换或用户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经销企业应允许退货,但可收取折旧费。换货的包修从换货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按每日0.02%,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按每日0.01%计算折旧费。折旧基价为发票价格。折旧费计算范围是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
第二十条 对超过包修期的间品,各维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承接有偿修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经过维修的商品,如在一个月内,原修复部位再次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属于包修的,应免费重新修理;属于社会维修的,免收修理费。
当然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