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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和孩子的利益怎样真的就这样要不回来吗?

我和孩子的利益怎样真的就这样要不回来吗? 我09年3月离婚,离婚时法院前判前夫每月500给孩子.09后6月我带孩子去广东打工上学.期间要男方把生活费打入我提供给他的账户,他说等孩子回老家才给.就这亲09年3月到现在,一分没给过生活费.孩子上初一,生活压力加大.1:我想委托我姐帮我起诉,要这两年的抚养费.我姐问了法院说只能要回一年的抚养费,其余时间的过了时效,法律还讲不讲理啊,难道,我孩子的抚养费只能要回一年的吗?  2:我想起诉时要求增加抚养费 3我想起诉时想法院明令抚养费打入我账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丝小枣(广东)
提问时间:2011-09-26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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