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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于2015年三月份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后一套住房归男方所有贷款有男方偿还

我和妻子于2015年三月份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后一套住房归男方所有贷款有男方偿还 我和妻子于2015年三月份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后一套住房归男方所有贷款有男方偿还,男方补助女方6万元,但是当时男方前期支付2万元后又复婚了!再婚后由男方借钱偿还了所有贷款!再婚后由于感情不和女方又提出离婚并且要求分割住房!请问房产有她的一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3-04 21: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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