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两个未成年18虚岁17周岁的男女朋友、我是男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怀孕了、一个半月、女方家庭并不
两个未成年18虚岁17周岁的男女朋友、我是男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怀孕了、一个半月、女方家庭并不
两个未成年18虚岁17周岁的男女朋友、我是男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怀孕了、一个半月、女方家庭并不想要小孩、我方家庭承诺给予流产的医疗费用并且给予一定营养费。可对方女孩的家庭并不愿意并且明确的表明打胎的话必须得给女方10万元人民币。请问女方家庭这样做合理么?我又该怎么办?能否拒绝她们10万元补偿的要求、拒绝的话、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并且都未成年有了身孕、责任方应该怎么算?是否触犯法律?希望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700804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3-04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