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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名私企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4年3个月,工作岗位

大家好,我是一名私企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4年3个月,工作岗位 大家好,我是一名私企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4年3个月,工作岗位,担任流水线后段组长一职,工资核算方式是计时加计件加岗位系数,月收入平均6000左右,担任组长岗位有2年多时间,后备组长系数为1.2,见习三月后调整为1.3,见习组长一年多才转正从1.4,到1.5为组长最高系数,这些都是在公司4年多一点一点争取出来的成绩,付出很多时间和汗水才有这个结果,但从去年12份公司淡季产量订单不多,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拆了两条线体,就把拆线的员工,组长分配在其它线体做工位,公司淡季可能持续到今年7月份左右,现在公司想降低组长系数,从1.5到降到1.2拿后备组长的工资,我在其它线体帮忙做的又是重点岗位,操作重点岗位人员系数为1.1加50元补贴,收物料员工系数为1.2,这是属于变相降职?旺季加线体从新带线系数为要重新从1.2慢慢加到1.5,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个人认为公司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利益,人这辈子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工作做那么久一点公司对我们的权益保障体现在哪里?前提是我们没有触犯公司的法律法规啊!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3-0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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