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被并购,下岗没有赔付。。
你好,公司被兼并,原来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继。如果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新公司必须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履行,擅自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赔偿。
劳动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法条,你可以向其主张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你写好申请书,拿着劳动合同去申请仲裁。
1、应是现有公司,2、需要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证据。3、像你这种情形最好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你好。可以找并购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