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再婚老人房产问题
再婚老人房产问题 我家97年购房,我母02年去世,03年我父再婚。今年初我父将房产卖掉,所得房款加我的贷款新购房产一套,写了我的名字,用于给二老养老。请问:
1、根据新婚姻法及解释三,我父的房产算婚前财产吗?售房所得现款也应算婚前财产吗?继母有权要求分割吗?
2、我父的房产出售所得现款购买的房产,算对我个人的赠与吗?如果我老公要求跟我离婚,他有资格要求分配吗?
3、假设过两年出台新婚姻法解释四,关于婚前房产出售所得变为继母有权分割,那时她如果提出分割要求,法律还会支持吗?
4、02年我母去世时我家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当时没有进行遗产分割。而我姥姥目前仍健在,如果我姥姥提出分割我母亲那份遗产,法律是否支持?按当时的金额计算还是按现在我们售房的价格计算?还是评估价?
5、我与父亲协商的方法是:房产写我的名字,给付我姥姥的钱由我出,怎样才能证明这一点呢?是公证?还是通过律师?还是写协议?因我姥姥不识字,我担心将来说不清楚。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zhu……(天津)
提问时间:2011-09-24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