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不当竞争

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提到保密条款,无禁业协议。

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提到保密条款,无禁业协议。 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提到保密条款,并没有签订禁业协议。同时合同中写明工资的百分之几作为保密费支付。现离开原公司,打算开发原公司客户,但并不涉及到原公司与该客户做的产品,而是其他的产品。请问,这样算违反保密协议吗?那这样对于个人不是很不公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wa……(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3-03 18: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