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这边工厂上班,我想咨询下万名律师,在工厂上班已8年了
你的假如没有什么用的,根据我的经验,你现在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上班这么久了,到时候也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你及早解决委托自己的权利,说不定你继续上班下去还没有你获得赔偿的钱多。。。。
同意续期,你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厂商不给签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厂商不同意续期,而解除合同的,给你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公司连续工作已经满十年,你已经符合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你可以提前通知公司跟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坚持以你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你两个月的工资;本律师处理多起这类案件,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