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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父亲不抚养女儿,我也想划清界限,如何合法化

父亲不抚养女儿,我也想划清界限,如何合法化 我2010年出春节与前夫离婚,共同有一个女儿,至今为止前夫没付过一分抚养费。现在前夫要结婚了,想与孩子划清界限,不给一分抚养费的同时和孩子断绝一切关系,本人也不想跟前夫揪扯关于钱的事情,答应写协议以后不找他要一分抚养费,并把本人这份离婚协议还给前夫。想请问1.这个协议有无法律效应。2.女儿成人以后有无追述抚养费的权利。3.前夫现在不抚养孩子,以后孩子是否可以不尽赡养的义务。4。本人这份离婚协议给到对方,在没有原件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否依然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y+10……(重庆)
提问时间:2011-09-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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