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到期注册地址不及时迁移是否可以扣押金
租赁合同到期注册地址不及时迁移是否可以扣押金 您好律师!我有个小写字间出租给小公司的,前一位租户2015年10月末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我10月初提前提醒他要早点办理注册地址迁移,但他直到2016年1月末才办完迁移,在此期间我的房子一直空着直到1月中旬才租出去还承诺月底前肯定能注册。鉴于此项损失以及他只觉得自己委屈对我损失不闻不问的态度我扣了他一个月的押金,我们之前租赁合同中有清晰标注到期不租须及时注册地址迁移否则扣押金,而且我们前期协商我也同意如2015年11月底迁移出去全额返还押金。但最后拖得太久也造成了损失。租户不服气天天骚扰,他自己说跨区变更注册地址用了三个月完全是政府不作为跟他没关系,请问我处理的合法么
PS:合同里有一条是:租赁期间内乙方如若用房屋注册公司,在租赁期满不续租后需立即办理地址变迁手续或注销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笨笨007(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03-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