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邻居们准备把露天的水沟用水泥板盖好’和‘自行将水沟上水泥板和石子清理’,请问:这一盖一清如何解释,
‘邻居们准备把露天的水沟用水泥板盖好’和‘自行将水沟上水泥板和石子清理’,请问:这一盖一清如何解释, 这是一封0000031459的省长信箱回复内容: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张永生 :
你好!
你致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的邮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市黄华镇政府调查了解,......你反映的排水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事宜与7户邻居发生纠纷.排水沟现状是露天的,很不卫生,其邻居们准备把露天的水沟用水泥板盖好,张永生家认为所有权属他家,不同意邻居们所提出的要求,经村双委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现在此案件正在协调处理中。
答复单位 信访局 答复时间 2009-4-23 8:14:51
这是一封0000087081的省长信箱回复内容: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张永生: 你好!你向省长信箱的问题收悉,经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后,答复如下: 你反映邻里之间的水沟权属纠纷问题,经柳市镇人民政府办理后,答复如下: 经了解,你屋后有一条宽约40厘米的水沟,据你父亲述称该水沟是当年他自己在建房时特意留出的,权属归自己所有,但是没有依据。2008年间,考虑到安全隐患问题,你运来石子把水沟给填埋,此举导致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无法排放,特别是一遇雨天,污水横流影响环境。于是激发矛盾,在协商不好的情况下,周边居民自行将水沟上水泥板和石子清理。 水沟后面有一条约两米宽的小路,路边有几间老房子,地形比较低。周边居民认为他们的房子建得比你还早,这条水沟本身就存在,他们的生活污水一直都是从这条水沟排放的,而且你也拿不出依据证明,这条水沟是你个人所有。黄华办事处、黄华关村村委就该纠纷事项已多次牵头调处,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调处的过程中,你父亲也曾同意在水沟位置建造排污管道,但现在又反悔,周边居民也一直不主张花钱重建排污管道,故该纠纷一时还难以协调解决。
答复单位 信访局 答复时间 2011-9-20 10:47:29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w51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9-23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