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门口被打伤 市人民医院鉴定脑震荡!请问能要求公司赔偿多
公司没有责任,除非公司没有买社保
你好,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经治疗恢复健康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侵权人除应当根据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用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所扶养(抚养、赡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需要护理或者继续治疗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护理费或者继续治疗所需的医疗费和必要的康复费。
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侵权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赔偿丧葬费、死者生前所扶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前条情形造成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精神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本解释的规定,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对受害人提出的金钱赔偿的请求已经以契约方式作出承诺,或者受害人已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报警处理,要求对方赔偿,如不属于工伤那就没有赔偿。如属于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