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的小孩在双方感情不合分开了,选择跟着我,小孩的父亲拒绝付抚养费
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你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你好,建议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如果不给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