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我2014年与别人做买卖,佘给了对方十万元货,我跟他要钱他始终没有给我一分钱
直接诉讼解决;
只能提起诉讼,来所吧
你好! 首先要分情况: 1、若你经常与对方做生意,对方偶尔一次未付款,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款。若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对方配偶名下的财产; 2、若你只与对方做过一次生意,且对方不准备还款亦没有还款能力的,则建议你去公安局以诈骗罪报案。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