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的婚姻,以前是女方起诉我要和她离婚,结果我没有答应
会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你起诉要求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婚后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建议在当地联系律师面谈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