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74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成了重伤,现在停工留薪,但是他们厂让上班
带病休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要根据你的伤情决定,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因为伤情无法上班,让医院出具相应证明,然后给单位看,取得单位理解。不同地方规定不一样,例如《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7条第3款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第9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因此您可以查一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工伤损失,并进行伤残鉴定,要求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同时可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没有好的,不需要上班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