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怎样才能把属于我的钱讨回来呢
怎样才能把属于我的钱讨回来呢 04年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灯具店。注册地是在外地高邮,公司是我合伙人小姨夫总公司的名义,我们是他的分公司。04年有一个项目,因为缺资金就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以我爸爸做担保向上海的朋友借了十万元。05年因生意不好我就回上海,店还没到期就由我朋友看着。直到07年5月,合伙人才说工程款已全部下来,减去支出,还余三万多。(里面他所说的支出很多的是虚的)
现在我不管他所说的真假。就算还剩三万的话。是不是应该全部拿出来还债和利息呢?不够的话就应该一个一半承担吧?合伙前我们签订过合伙协议的。
我朋友耍无赖就说没钱,最后我答应让他出4万给我就行了(包括剩下的3万,他再想办法拿1万就行了)。他说现在没钱。答应分二次在年底前给清。可他只给了我二万。其余到现在还没给。
我想问一下,我手上有我和他的合伙协议,还有借款协议、还有当时谈话的录音。凭这点东西,我能通过哪条最好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按照法律我应该能向他讨付多少钱呢?
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有肯帮我打这官司的那就更好了。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uhon……(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09-09-24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