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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以什么罪名去告她

请问我们以什么罪名去告她 从2011年开始,李蓉一方面继续大肆借贷,另一方面数额巨大的资金下落不明,到2011年九月她所有账户存款余额已不足千元。当债权人了解到她利用办厂为名,骗取巨额金钱时,她继续隐瞒真相,拒不交待钱转移到何处,也不说明到底欠账多少,一直哄骗债权人她只欠了一百来万,完全有偿还能力。现债权人联合累计,李蓉欠款达七百万之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G4046()
提问时间:2011-09-2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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