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把双方的车都扣留了,现在我想去把车提出来
你好,这属于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迟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后,交警部门就要放车。你可以催促交警部门,要求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一下,交警部门一般就没有理由扣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