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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门口被人砍伤

在学校门口被人砍伤 在学校门口被人砍伤
5月20号晚8点左右在学校门口被学校已经开除的学生(开除之后一直在学校附近活动)无故砍了3刀(我不认识也没有过节),之后报案事情一直未得到处理,现在学校说按我住院费的65%报销,我个人认为太少,现在就想咨询下你们,如果通过你们我这个事情会得到怎样的处理怎样的赔偿你们是怎样进行收费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fsdf(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09-09-24 13: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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