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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的房改房购买问题

离婚后的房改房购买问题 94年男方为了分房与女方登记结婚后,以双方名义申请单位分房。95年11月份离婚,但男方一直隐瞒单位。96年依然用双方夫妻名义填写《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分房并购得房产,03年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为男方名字。现男方想卖方,房管局要求女方签字,男方出示了离婚证后,房产局认为男方提供资料不实,要收回房产证。请问,如果男方起诉女方,法院会如何判决?女方有什么权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qN6405(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9-2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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